继率先推行学科负责人制后又一重大改革
日前,药学院成立首届教授委员会,委员会由15名在岗教授、学科主任和学院副职领导组成。首届教授委员会的成立,是药学院继2010年在我校率先试行学科负责人制之后,在管理模式上的又一重大改革举措。
实现专家治院,教授治学
在9月18日举行的第一届教授委员会成立大会上,全体与会人员审议并通过了《南方医科大学药学院教授委员会章程(试行)》,以及学院设立若干个常设委员会和领导小组的议案。
成立大会由药学院党委书记郑鑫主持,院长刘叔文教授宣布教授委员会成员名单,并对其重要意义和职责作了说明。刘叔文院长表示,委员会的成立对进一步推进民主管理,提高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能力,实现专家治院、教授治学,提升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综合水平,将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
第一届教授委员会首任主任委员陈文华教授指出,教授委员会每位委员需心存敬畏,努力提高自身治学素养和学术水平,履行好职责,更好地利用学术权力为学院的发展服务。
负责讨论和决策重大事项
此次药学院成立教授委员会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学院管理体制,充分发挥教授和学科主任在学院改革、发展和学科建设中的作用,充分发扬民主,实现科学决策。
教授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学院学科建设、师资培养、人才引进、教学科研和学术评议等方面的原则和标准进行讨论和决策;对学院下属机构设置、调整和撤销以及学科发展规划提出建议;对学科拟引进人才,教学科研系列岗位拟聘人员提出评议方案并进行评价;评价和检测全院教学质量水平,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学院的对外合作和学术交流进行指导;组织并主持院内学术报告和交流;对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委托的其它事宜进行讨论和决策等。
充分发挥教授议事的独立性
委员会由学院全体在岗教授、学科主任和学院行政副职组成。每年新晋升的教授及增加的学科主任可在教授委员会例会上增补为教授委员会成员。
为充分发挥教授议事的独立性,学院党政正职领导不担任教授委员会委员,副职领导不担任教授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由教授委员会全体成员推荐产生。秘书由主任委员提名,教授委员会讨论确定。教授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主任委员可连任一届,委员可连聘连任。委员在任职期间离开药学院岗位、出外访问一年以上(含)或者退休,其委员职务自动终止。
委员三次不参加会议即自动辞职
教授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学期期间至少每二个月召开一次。如遇到特殊事项需要讨论时,可以专门召开临时教授委员会会议。议题由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或主任委员根据学院的相关工作部署内容提出,也可由教授委员会五分之二及以上的委员就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联名提出,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议决事项进行表决,并根据半数以上委员的意见形成决议。
教授委员会的委员享有教授委员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会议表决权以及建议和监督权;同时,对其在履行义务方面也有严格的规定,委员因故不能参加教授委员会会议及有关活动,须提前以文字形式向主任委员请假。不经请假,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教授委员会会议及有关活动,视为自动辞去委员职务。
学科负责人制开我校先河
首届教授委员会的成立,是药学院在管理模式上的又一重大改革举措。2010年,药学院在我校率先试行学科负责人制(Principal Investigator,简称PI),代替此前实施的行政科室制。根据PI规定,各学科课题组设负责人一名,任期为三年,任期满后学院组织考核。全院所有科室正副主任,以及现有科研课题或横向经费达40万元以上的课题负责人,可申请成立学科课题组,并担任负责人。
学科课题组负责人在签订任务书后,要求之一是三年任期内的科研业绩须发表SCI论文累积影响因子达5.0(含5.0)以上(单篇SCI论文影响因子在1.0以上,不含以中文发表的SCI收录论文)。从历年统计数据可以看出,药学院在2010年推行PI后,发表SCI论文篇数相比之前有了不小的进步,从2009的19篇发展到2012年的47篇。2013年已在SCI的I区杂志发表3篇研究论文。
PI制的推行对学科的发展也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2010年药学一级学科被批准为博士授权点,成为广东省第二个获得药学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的单位。2012年,药学一级学科被评为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根据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的《中国大学及学科专业评价报告》,我校的药学类专业由2010-2011年度的第38名(134间大学排名)迅速上升至2013-2014年度的第14名(174间大学)排名,跻身我国前10%的一流药学院行列。

新闻链接:http://news.smu.edu.cn/xwbk/xiaoyuan/2013-09-30/528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