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发生率下降
“让医患关系基本好转,全国计划用三年,而广东现在已经实现,我们要把广东模式推广出去!”在12月27日结束的全国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学术论坛暨广东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2015年会上,刚刚上任的中国医患纠纷调解处理联盟主席王辉向与会者这样表示。
一同参会的南方医科大学卫生法学研究中心杜仕林公布了他负责的课题数据,据显示,2014年广东省共发生医疗纠纷7856件,比2013年下降16.97%。2015年1—10月共发生5986件,比2014年同期减少15.3%。
据南方周末了解,上述数据所抽查的552家医院中,首选医调委(医患关系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调解的占48.85%,首选诉讼的才占0.2%。
调解高成功率背后的模式是让第三方保险公司介入,“制度上分离了医患的矛盾,不是医院赔,医院和患者沟通就很诚恳,很流畅。在西方所有的社会矛盾都是通过保险转嫁的。”兼任广东和谐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广东医调委)主任的王辉对南方周末说,成立时间仅五年的广东医调委累计成功调解医患纠纷案件4522件,调解成功率80.26%。
与会的清华大学法学院原院长王晨光认为,让政府放权,把原来患者、医院、政府的三方关系转变成患者、医院、社会,这在医疗卫生领域,医调委是一个制度化的创新。这个经验,在社会治理的其他领域,也值得借鉴。
医调委模式目前已经在全国30个省进行实践,发展迅猛的一个原因是解决了传统诉讼时间长耗费多的难题。别说患者,律师、司法鉴定专家、法官也对此苦不堪言。医疗损害鉴定时间往往长至1—2年,而王辉所在广东医调委:“在两个星期内就会拿到专家意见,一个月左右就能调解成;对患者不收费,通过保险经纪公司来保障财务。”
在参会的学者看似对医调委一边倒的支持声中,广东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宋儒亮也提出了自己的疑问:法治中国到底应以什么方式解决问题?
他担心现在这种调解方式产业化,变成一个利益问题。“以商业化的方式解决纠纷,这一点虽然可取,但是在理念的层面,如果我们法治中国把权威押在这个地方,以这个方式来统领,将是不可持续的。”
“调解不能清晰地给我们指出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个案解决了,但是医院怎么改进,医生怎么提升,这个行业怎么提高,显然从这里给不出答案的。在现阶段,也许调解可以解决问题,但是如果到了一个高度的时候,你还用这个来主打,法律的棋盘就被打乱了。”宋儒亮说。
谈到医疗方面的法律现状,参会的中南大学法学院院长陈云良感叹:“碎片化,没有体系。”由陈参与起草的《基本医疗卫生法》,已被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列为五年立法规划。陈告诉南方周末,虽然该法已全面启动立法工作,但仍面临困境,“一是改革制度不成熟,二是理论准备不足、目前的相关研究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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