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经国序民,正其制度。”制度是社会正常有效运转的重要条件,是执政党提升执政能力的重要资源,也是一个国家治理的政治基础。因此,多维度把握制度的合理运用是我们探究中国特色政治制度生成与发展的有益视角,也是发掘和拓展中国政治制度改革与完善治理体系动力问题的有益参照。
制度设计是制度运用的重要前提
制度设计是否科学,决定了制度的生命力及其执行成效。制度设计通常涵盖三个层次:根本制度、基本制度以及各种具体制度。根本制度体现社会的核心价值追求,是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的灵魂;各种具体制度则是根本制度的具体化和现实化。三个层次制度之间相互融贯,构建了制度设计的层次主题,彰显制度设计的价值魅力。注重制度的设计、完善和创新,就要加快建立健全国家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急需的制度。
实际效用是制度设计的题中应有之义。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和文化意蕴。制度设计的要义是规范和约束个体行为,决定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组织人类共同生活。因而,与之相呼应,制度设计既要内蕴利益诉求、价值内涵、信仰理念等一系列复杂的精神文化现象,也要展示具有“中国特色”的话语优势,即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用中国特色的话语体系解读中国实践和中国道路,构建富有中国特色的制度话语体系。此外,制度设计还要注重具体化和可操作性,做到规定明确,表述具体。不仅要健全和完善已有制度,而且还要善于将一些成功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新的制度,废止与现实不相适宜的制度,在实践中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使制度能够发挥整体功能和实际效用。
政治价值是制度设计意蕴的内在动力。制度是从中国特有的政治文化土壤中生长出来的,对于正处于社会转型和重要战略机遇期的中国来说,制度设计的“恰适”是最重要的,是政治制度凝聚力形成和发展、政治制度调适的目标和方向选择的关键所在。制度设计以社会主义和人民民主为基本价值共识,蕴涵着中国文化传统的精髓,表达着对社会发展道路和方向的凝练和导引。以公共利益为最终追求,以制度化的方式真实反映社会已然存在的权力结构和利益关系,符合人们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发挥着统一思想、引领民众的积极作用。
制度认同是制度运用的关键要素
制度认同是广大社会成员对某一制度及其运行方式作出了属于正当的价值判断后,内心产生的一种对制度的高度信任和主动接受。制度只有赢得人们内心的尊重认同,并从人们的认同和支持中得到滋养和巩固,才能成为推动中国特色政治发展的强大制度动力。
萌发制度意识是制度认同的重要基础。制度只有得到社会成员的认同才具现实效应,才能有效地内化为社会成员自觉遵循的价值尺度和行为准则,从而为制度治理提供有效的价值基础和行动逻辑。作为制度建设的前置条件,使尊崇制度的理念深入人心,就要使人们充分认识到制度的价值、领会制度的精神、熟知制度的内容,强化人们的规则意识,不断增强对制度的价值认同、情感认同和理性认同,在此基础上推动社会整合,建构社会秩序,保持社会稳定。党和国家则力图通过共同意义的形塑以及社会政策与制度的优化,进一步构建制度化的认同。
保持敬畏意识是制度认同的必然选择。培养人们的制度意识,需要唤起人们对制度精神的敬畏。在制度面前,需要保持敬畏之心,让制度成为规范自身行为的标准尺子。明底线、守规矩、知敬畏,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做到思想上自觉,行动上落实,使人们真正从内心深处敬畏和认同制度。对制度和规矩心存敬畏,才会多一些自律、少一些放纵,多一些自省、少一些任性。塑造一个守规则的社会氛围,不仅需要规则供给,还需要一个规则之下人人平等的制度环境。敬畏制度既要成为一种习惯,也要保持一种定力,谨慎而不盲从。
制度执行是制度运用的核心环节
立治有体,施治有序。制度执行的成效性取决于:一是制度本身是否正义、有效;二是制度是否符合人们的文化价值和利益诉求;三是是否符合客观的现实条件。制度执行关乎制度适应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与有效度。制度的执行力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度执行越有力,治理能力越有效。“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度一经形成,就要严格遵守,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绝无例外。
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制度一经确立就要以铁的纪律强化执行力和约束力。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不断增强制度的权威性,制度实施的过程必须处于人民的监督之下,接受人民的质询,保证制度的规定能够得到严格执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项制度制定了,就要立说立行、严格执行,不能说在嘴上,挂在墙上,写在纸上,把制度当‘稻草人’摆设,而应落实在实际行动上,体现在具体工作中。”不折不扣,扎实有效,甚至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制度就落到了实处,有了生命力。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切实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这些生动具体的论述对于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有效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领导干部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就会让制度的落实产生领头雁的效应。领导干部还要敢抓敢管,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切实从思想上构筑起制度的刚性。
制度问责是制度运用的可靠保证
制度问责是中国向制度化、法治化轨道前行的必然,也是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的重要举措。制度问责需要规范问责的方式、程序、步骤和手段,避免问责成为一种临时性决策或人为的主观活动。
制度问责要体现制度的警示和告诫作用。教育千次,不如问责一次。现实中,一些制度之所以不落实,较大程度上是因为对违反制度的行为缺乏应有的问责或者问责达不到警戒的作用。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使个人为自己的违法、渎职、失职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承担应有的责任。这实际上也是化解权力、责任和义务之间失衡的一种手段。通过问责,在全社会真正树立一种高度的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达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果,真正使制度成为硬约束。
制度问责要做到常态化和规范化。制度问责常态化,就是把问责条款置于制度体系的基础地位,并追求制度问责条款的严厉化、科学化和清单化。只有将失责必问责的制度筑牢,问责合力才会真正形成。制度问责在一定程度上诠释了共产党人的责任担当和历史使命,也体现了执政党的性质宗旨和政治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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