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上午,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全院师生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形势与政策教研室曾楠做了专题辅导报告。
曾楠从十八届四中全会概况、我国社会主义法治进程、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和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四个方面做了讲解。
专题辅导报告遵循历史与逻辑、理论与现实相统一的讲解思路,在介绍十八届四中全会概况的基础上,回顾我国社会主义的法治进程,并从治理国家基本方略的视野解读了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及新一届政府对建设法治国家的承诺,最后从“一个总目标、五个原则,五大体系,六大任务”四方面详细的解读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强调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核心在于坚持党的领导,《决定》中对宪法日的规定、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等亮点也彰显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依法治国“新十六字方针”,体现了党对于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
十八届四中全会释放的不仅仅是依法治国的治国理念,更是让每个公民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征程上获得公平与正义的力量。马克思主义学院在十八届四中全会闭幕半个月内及时对十八届四中全会进行了专题学习与辅导报告,使广大师生加深了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和理解,为进一步的教学与工作都有较大的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