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档案日丨档案与时代同行——走进档案

时间:2026-06-08

来源: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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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是第19个国际档案日,今年宣传活动的主题为“档案与时代同行”。

时代更迭不息,档案薪火相传。档案是时代发展的真实底稿,是校园变迁的鲜活见证,更是连接过往、立足当下、奔赴未来的重要载体。今天,就让我们一同走进档案,解锁档案知识,读懂档案与时代同行的力量。

国际档案日的由来

1948年6月9日至11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召开专家会议,来自世界各地的档案工作者共同交流,决定成立国际档案理事会(ICA)。2007年11月,ICA将每年的6月9日定为“国际档案日”。2013年,中国国家档案局决定自该年起,将6月9日作为全国档案部门的集中宣传活动日。

档案的前世今生

档案从起源到今天,走过了几千年的漫长岁月,但“档案”一词的正式使用却并不久远。在不同历史时期,档案有着不同的称谓:商代称为“册”,周代称为“中”,秦汉称为“典籍”,汉魏以后称为“文书”“文案”,唐宋以后称为“文卷”“案卷”“案牍”,清代称为“档子”“档案”。

根据现有史料,“档案”一词最初出现在清代康熙十九年(1680年)的《起居注》中,当时康熙皇帝询问某案时,大臣回答“部中无档案”。而关于“档案”的文字表述,最早见于杨宾所著的《柳边纪略》(约成书于清康熙四十六年)中。此后,“档案”一词的使用越来越普遍,并最终成为今天的通用名称。

如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条,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从事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科技等方面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档案载体的演变

从远古至今,档案的载体始终随着时代变迁而演进。我国目前已知最古老的档案,是河南安阳殷墟出土的、距今三千多年的殷商时期甲骨刻辞。此后,又陆续出现了金石档案、简牍档案、缣帛档案,以及我们最为熟悉的纸质档案。如今,档案形式日益丰富,照片、录音、录像、缩微、光盘、电子档案等层出不穷。

档案载体的每一次演变,都不是简单的新旧替换,而是新旧载体的叠加与并存。如今,既有古老的甲骨档案,也有大量的纸质档案,还有海量的电子档案。无论载体如何变化,档案记录历史、传承文明的使命从未改变。

档案工作者被称“兰台人”的缘由

“兰台”最早为战国时期楚国的台名,其上建有宫殿。汉代时,皇宫内建有藏书的石室,作为中央档案典籍库,称为兰台,隶属于御史府,由御史中丞管辖,置兰台令史,史官在此修史。东汉明帝时,任班固为“兰台令史”,受诏撰史,此后一批批著名学者先后任兰台令史,在兰台管理档案,典校秘书、撰写史书。唐代时,唐高宗龙朔年间曾将秘书省改称兰台。后人从此引申,宫廷内的典籍收藏府库、史官及史官机构,都曾被称为兰台。后经历史演变,“兰台”一词便成为档案工作的别称。如今,“兰台”已成为用来泛指档案保管机构和档案工作的代名词,档案工作者也被称为“兰台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规定的10种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二)擅自提供、抄录、复制、公布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三)买卖或者非法转让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四)篡改、损毁、伪造档案或者擅自销毁档案的;

(五)将档案出卖、赠送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的;

(六)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被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

(七)不按规定向社会开放、提供利用档案的;

(八)明知存在档案安全隐患而不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档案损毁、灭失,或者存在档案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整改而逾期未整改的;

(九)发生档案安全事故后,不采取抢救措施或者隐瞒不报、拒绝调查的;

(十)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毁、灭失的。

学校档案基本情况

根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教育部第27号令)第二条,高校档案是指高等学校从事招生、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学生、学校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载体的历史记录。

在我校,档案馆现存各类档案共7万余卷,其中4万余卷已完成数字化扫描,馆藏档案涵盖党群、行政、教学、科研、基本建设、仪器设备、出版、外事、财会、产品、声像、实物共十二个门类。

从最早的手写纸质记录到如今的电子档案,高校档案始终与时代同频升级,忠实记录着学校发展的每一步,是学校高质量发展最真实、最权威的时代答卷。

学校馆藏档案的利用方式

档案馆始终坚持服务学校建设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为学校的主题教育、“冲一流”目标、学科专业建设以及广大师生和校友的入职纳编、职称申报、科研评奖、补充人事档案等需求,提供大量的档案信息查询、检索与凭证服务。近年来,年均为千余人次提供档案服务,不断梳理并优化档案查阅利用服务流程,持续推动档案服务提质增效。目前,学校档案服务通过线上线下双向发力,为师生、校友提供便捷高效的查档服务。

线下查档:持有合法有效证明,前往校本部行政楼107档案馆现场办理。

委托查档:委托他人查阅利用档案的,可在学校档案馆官网下载并填写委托书,由被委托人携带有关材料到馆办理。

远程查档:在学校档案馆官网下载并填写申请书,发送至指定邮箱,档案馆即可远程审核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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